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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服务涉税服务企业 宣讲信用法规知识

发布日期:2024-11-13 08:47 来源: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王忠义 阅读次数: 字号:

    近日,砀山县税务局、砀山县财政局、砀山县工商联、砀山县市场局聚焦“同心聚合力,诚信助发展”的主题,共同开展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讲座,25家中介机构参与座谈。

砀山县市场局围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公司法》与信用监管工作的衔接,重点阐释了相关变化和对企业带来了的影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制定10周年,今年2月2日作了相关修改,5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有两大变化,一是删除了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这条的删除意味着扭转了企业的被动列入,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二是增加了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该条例的增加为执法机构提供了吊销营业执照的法规依据。

会上,涉税服务企业积极发言,提出了一些问题。一是缺少政策施行之前的培训。二是税务申报期卡顿。与会工作人员有针对性的解答了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