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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市场监管局严查“生鲜灯”反弹

发布日期:2024-09-09 09:20 来源: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后,对销售食用农产品使用“生鲜灯”的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果,基本杜绝使用食用生鲜灯”现象。但市场监管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使用“生鲜灯”出现反弹回潮现象。近期,砀山县市场监管局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组织开展防止“生鲜灯”反弹回潮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使用“生鲜灯”反弹问题。在检查中,明确要求使用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一律更换,消除食用农产品“美颜”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发生,督促经营者重视产品本身的品质,杜绝依赖灯光效果误导消费者。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户118家次,其中,排查出使用“生鲜灯”的经营户10家,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下一步,砀山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设施,依法严查“生鲜灯”违法违规行为,点亮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管灯”,还原食品“真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