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该法对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进行了改革,由原来的认缴制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五年认缴制和股份公司的实缴制。
截止2024年6月30日,宿州市存量有限责任公司100596户,其中注册资本3万元以下的9850户,占总数的9.79%,注册资本3-100万的30393户,占总数的30.21%,注册资本100-1000万的49490户,占总数的49.20%,注册资本1000万-1亿的10062户,占总数的10%,注册资本1亿以上的801户,占总数的0.80%。7-9月,新登记有限责任公司3738户,其中注册资本3万元以下600户,占总数的15.92%,注册资本3-100万2203户,占总数的58.47%,注册资本100-1000万883户,占总数的23.43%,注册资本1000万-1亿70户,占总数的1.86%,注册资本1亿以上12户,占总数的0.32%。从登记注册数据来看,注册资金认缴制改革可以增强企业信誉度、减少债务纠纷、提升融资能力。
一是增强企业信誉度:企业在登记注册时,《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在5年内缴纳其登记的注册资本,有助于增强客户、合作伙伴及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任。这种信任度的提升有助于企业在商业合作和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机会。
二是减少债务纠纷:当企业面临债务纠纷时,实缴资本可以作为企业偿债的保障,从而降低债权人的风险,减少因债务问题而产生的法律纠纷。
三是提升融资能力: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评估企业贷款申请时,通常会关注企业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实缴注册资本较高的企业更容易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从而更容易获得贷款审批,并可能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这有助于企业扩大规模、进行技术升级或开展新业务,进而提升企业的整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