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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拟聘任人选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08 15:47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我局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任工作。经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现将拟聘任的市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人选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一、公示对象

拟聘任为宿州市市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市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名单,共57人。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8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止。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任人选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7-3061460、0557-3029588

电子邮箱:ahszspaq@126.com

四、其他事项

公示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照《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为拟聘任人员颁发聘书,正式聘任为市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期3年。

本公示未尽事宜,可咨询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同上)。

 

附件: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市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名单.xlsx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