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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5-01-17 16:06 来源: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1)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没有“蓝帽子”标识的食品产品宣称功效、疗效均为违法,不要相信。

2)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不要参加任何以产品推销为目的的 “健康讲座”“免费体检”“专家义诊”“低价旅游”。切勿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

3)保健食品的价格有合理的区间范围,不要相信商家所谓“越贵越好”的宣传。同时,应避免一次性大量购买同一类产品。

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信息请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