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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四查”行动 推动电动自行车隐患治理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2024-10-28 10:06 来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为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四查”行动 ,全面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一是全面“自查”有广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电动自行车突出隐患问题,明确乡镇市场监管所19项自查标准,组织对全市117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集中2个月开展全面自查,建立“一企一档”。目前,全市市场监管所均已完成自查,并签订《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自查整改问题95个,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配置率达100%。

二是严格“复查”有力度。县区局成立复查组,对辖区  106个乡镇市场监管所电动车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推动隐患排查全覆盖从“有形”向“有效”转变。截至目前,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761家次,约谈销售单位102家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维修单位105家次,责令整改18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0件,没收扣押电动自行车158台。

三是交叉“互查”有精度。打破区域界限,组织四县一区市场监管局成立8个互查组,以片区内交叉、协作式交叉、跨片区交叉等方式对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维修点进行突击交叉互查,将相关问题线索交叉分办,落实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共开展交叉互查2次,整改问题92个。

四是强化“督查”有深度。由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组成5查组,每县区每月随机抽取2—3个乡镇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市督查组共开展督查3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178家,督办整改问题 13个。

    下一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紧盯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领域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切实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