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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分局开展不合格化妆品排查,保障消费者权益

发布日期:2023-01-31 14:37 来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编辑:王飞飞 阅读次数: 字号: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5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年第3号)》的文件通告,明确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查中,发现有5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存在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成分的违法行为。根据通告内容,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迅速开展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排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排查7家化妆品经营单位。此次检查对象以美容店、超市以及化妆品专营店为重点。执法人员严格对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告中不合格化妆品的批号,逐一排查经营户是否销售不合格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具备批准文号,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登记台账;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营或使用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化妆品等。此次检查未发现经营户有销售不合格化妆品的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化妆品经营户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反馈自查情况,对通报的不合格化妆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经开分局局执法人员将不定期对化妆品经营户进行抽查和突击检查,将对销售违法化妆品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切实保障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