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12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12类食品205批次。111批次食用农产品、51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调味品、1批次糕点、1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19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饮料全部合格,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1、宿州市埇桥区蒙恩购物广场销售的绿豆芽,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µg/kg║21.6║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宿州市埇桥区多够多综合超市销售的荔枝,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mg/kg║0.12║≤0.1”。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3、宿州市埇桥区佑佑水产店销售的黑鱼(淡水鱼),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氧氟沙星µg/kg║38.8║≤2”。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4、宿州市埇桥区马峰水果摊点销售的荔枝,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mg/kg║0.17║≤0.1”。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5、宿州市埇桥区邹邹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淡水鱼),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µg/kg║384║≤100”。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24082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x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