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392/202405-00051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4-05-30 发布日期: 2024-05-30 16:0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36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3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5-30 16:00

丁秀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舆论引导力度

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强化公众对预制菜的认知。客观全面地介绍预制菜的定义、分类、优势及适用场景,积极宣传预制菜的营养价值和健康效益,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选择和食用预制菜。此外,以回应社会热点问题,组织专题节目等有针对性的科普宣传活动,对食品添加剂、食品卫生与安全、食品检验标准等公众关注的话题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和澄清,以减少群众的知识盲区。

二、建立健全预制菜标准体系

(一)支持预制菜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开展推荐性食品质量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础上,对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基础、质量指标、检测方法等作出规定,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按照预制菜产品原料、加工工艺等的不同,目前已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方便食品等领域发布了《冻卷羊肉》《冷冻鱼糜》《方便粉丝》等40余项推荐性国家标准。

(二)推动预制菜地方标准制定。《宿州市速冻预制菜肴团体标准》是全省首个速冻预制菜团体标准,,为推进产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夯实技术基础。

(三)引导预制菜团体标准制定。截至目前,发布具有宿州特色的蕲县马蹄烧饼、月䪞汤、炖梨罐头、霸王别姬等预制菜团体标准10个

三、严格预制菜生产经营监管 

(一)严格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对预制菜生产经营者进行严格审查,进一步规范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二)加强预制菜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预制菜生产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预制菜生产企业加强对原辅料采购、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制度、贮存运输、追溯记录、标签标识等关键环节的控制。持续强化对中央厨房加工制作预制菜类产品的日常监管,确保预制菜类产品的食品安全。

(三)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预制菜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细化生产加工各环节职责,把责任落实到人。积极推动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制作预制菜的中央厨房和下游的贮存、运输、使用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 

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保障预制菜质量安全。一是进一步加强预制菜生产经营监管,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管理责任,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之中。二是继续支持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开展预制菜标准研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推进预制菜质量相关标准的研制工作。 

衷心感谢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3318010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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