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392/202209-00059 信息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2-09-22 发布日期: 2022-09-22 17:0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印发《宿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9-22 17:0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4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宿政发[2019]9号)和《宿州市“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宿州市“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第二版)》等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对全市医保定点药店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现《宿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对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8日

 

 

 

 

宿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工作方案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跨部门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和时间

检查范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检查时间2022年10上旬至11月上旬。

二、比例及分工

抽查总数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并根据信用风险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按5%、10%、50%和100%比例抽取,医保定点药店信用风险分类相关名单由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提供,抽查结果集中反馈。

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点检查零售药店是否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是否对购买"一退两抗"类药品的顾客做好实名信息登记;是否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劝导工作,充分发挥“哨点”作用等。

重点检查零售药店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是否依法依规经营。药品是否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或参与非法购销回收药品;是否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未按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违法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药品等。

2、市医疗保障局:

重点检查零售药店医保管理:是否设立专门机构或者人员、并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资料;是否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是否按照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所需信息;是否存在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

重点检查违法违规问题:营业期间药师或执业药师是否在岗;是否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出售处方药;是否存在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情况;是否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是否以医保定点的名义从事商业促销活动,诱导购药消费;是否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是否存在导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等。

重点核查欺诈骗保问题:是否存在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是否存在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是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是否存在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等行为。

三、联合抽查事项

宿州市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医保局分别带队,分两组依法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区域按砀山县、萧县、埇桥区(汴河路以北)和灵璧县、泗县、埇桥区(汴河路以南)划分。  

联合检查组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按照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至少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

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安徽省随机抽查检查表”,即“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对应一份检查表格。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结果上传公示等工作务必在1130日前完成。

检查结束后,由参与检查的部门在检查结束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分别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联合执法各部门要正确对待抽查工作,把联合抽查作为推进工作、提升监管效能的契机和动力;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提高检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各负其责,依法追究责任各部门应当始终坚守岗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联合抽查取得成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职责权限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三)严格标准,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始终坚持原则标准,积极发现问题漏洞;要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抽查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信。要大力宣传相关政策要求,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次联合督查,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系查有关事宜现场检查结束后,请联合抽查组将宿州市2022年度药品零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分别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孙晨,联系电话0557-3022392

  szypjgk201@163.com

 

附件:宿州市2022年度医保定点药店“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附件

宿州市2022年度医保定点药店“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检查部门

检查企业数量(户)

出动执法

检查人员(人次)

抽查结果(户)

未发现

问题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发现问题已责令

改正

不配合检查情节

严重

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

活动

发现问题待后续

处理

其他

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保障局

 

 

 

 

 

 

 

 

 

注意事项:该统计表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医疗保障局统一汇总填写上报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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