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国发〔1987〕31号)等规定,依法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由使用者登记造册,向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园区分局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备案统一在国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E-CQS)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中国电子质量监督网站,网址:http://www.e-cqs.cn/
咨询服务联系人: 刘威,19155711108;张娜,1395570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