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1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1类食品67批次。63批次食用农产品全部合格,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一)宿州市埇桥区乐鑫购物中心销售的黄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56.2μg/kg║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宿州市埇桥区乐鑫购物中心销售的韭菜,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腐霉利║0.78mg/kg║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宿州市埇桥区金园超市薛堂集店销售的豆角,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倍硫磷║0.17mg/kg║0.05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宿州市埇桥区何丽超市销售的豆角,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倍硫磷║0.29mg/kg║0.05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629-食用农产品.xls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