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商改办字﹝2021﹞7号
关于认真组织落实“证照分离”改革
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我省已于2021年3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请有关单位在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建立机制、压实责任。建立“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负责协调推进改革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压实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本单位、本系统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细。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4月12日前将本单位负责“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业务负责人名单报送至商事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见附件1)。
二、细化措施、分类推进。各有关单位对照《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如实施区域是全省的,将与省对口部门对接情况以及本部门事项具体改革措施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于2021年4月20日前报市商事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并动态调整线上(安徽政务服务网)、线下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中实施区域是自贸区的,市级各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支持,如能将改革试点政策覆盖在我市实施,请将事项具体改革措施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随时报市商事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并动态调整线上(安徽政务服务网)、线下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政策的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形成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鼓励和支持推出一批原创性改革措施,及时总结评估,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相关单位及部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王梅 电话:3059225 17705579609
邮 箱:512522143@qq.com
附件: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负责人名单;
2、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https://www.ah.gov.cn/public/1681/553950251.html
宿州市商事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国家保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宿州海关、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邮政管理局、省药监局第四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