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电梯安全管理,提高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3月27日,高新区分局约谈辖区电梯故障率、投诉举报率较高的2家使用单位和2家维保单位。
会议通报了宿州市2024年度电梯维保质量信用评价结果和今年1-3月份高新区电梯困人情况、投诉举报情况,指出了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包括部分电梯使用单位人员配备不到位、电梯维保质量参差不齐等。
会议强调,使用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电梯使用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定期报检,确保电梯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要强化对电梯维保工作的监督,严格要求维保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范认真履行维保职责;要定期组织电梯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实施救援和处置,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维保单位要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法规标准开展维保工作,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确保维保质量;要加强对维保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确保维保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积极配合使用单位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迅速整改落实,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共同维护电梯的安全运行。
下一步,高新区分局将持续加强对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次,严格执法,确保人民群众乘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