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检测机构取得新旧标准资质适用问题
信件编号: | 20240403001 | 来信时间: | 2024-04-02 10:4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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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李**** |
信件内容: | 请问:在新标准实施之前,第三方检测机构申请了新标准的资质,如果新标准已取得资质,在旧标准废止之前,检测机构是否同时拥有新旧标准的资质,能否出具新标准的CMA资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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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答复时间: | 2024-04-03 17:44:20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出具检测报告,应当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