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春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18 15:48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编辑:知识产权保护科 阅读次数: 字号:

宿市监办函【2021】70号 

为加大春茶保护力度,优化茶叶市场营商环境,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春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1】122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春茶地理标志保护,确保春茶地理标志品种质量特色,规范春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有效打击各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地理标志保护意识。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20日至5月31日。

三、保护重点

重点加强对春茶地理标志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保护监管,加强对春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者合法权利的保护,并做好相关执法指导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摸清底数,明确保护重点。县区局及市局有关单位可登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数据管理系统查询我省春茶地理标志及其专用标志使用企业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的春茶地理标志信息、相关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人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生产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摸清辖区经销茶叶底数,并登记造册,为社会各方力量的共同监督提供权威信息支撑。

(二)加强宣传,形成保护共识。各县区局及市局有关单位要以春茶为重点,利用门户网站、互联网以及上门、现场、屏幕、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春茶保护宣传“进机关、进商超、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春茶地理标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基础知识,曝光典型案件,提高消费者的识别能力,让侵权假冒行为无处遁形。 

(三)协同联动,强化社会共治。建立健全春茶地理标志联动保护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动保护和联合执法。要主动与生产地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沟通,形成生产地、销售地、流通地联动查处春茶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畅通3.15”公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汇集广泛的监督力量。

(四)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各县区局及市局有关单位要重点查处擅自使用或伪造春茶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行为;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示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的行为;侵犯春茶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侵权违法行为以及其他侵害春茶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同时,要牢固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做好风险预警和应对预案准备,加强对与本地区有关的春茶地理标志舆情收集与动态监控,提升舆情处置效率和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春季是茶叶产销的重要季节。安徽作为茶叶大省,加强春茶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县区局及市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局工作部署上来。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县区局要按照市局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做到有方案、有行动、有成效、有总结。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在开展春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过程中,要重视对宣传方式、执法人员派遣、检查目标单位、案件查处、罚没金额、立案结案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交流分享信息,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送市局知识产权保护和当地党委政府。工作总结及有关情况(见附表)于5月25日前报局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