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州市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9 15:06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编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阅读次数: 字号:


宿市监〔201974

 

 

关于印发宿州市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园区分局:

为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710号)和《安徽省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皖市监函〔2019242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宿州市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和具体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    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商务局       宿州市司法局

                                                              2019年6月14日

 

 


                                                              宿州市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6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7]10号)要求,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按照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要求,规范政府机关不当干预市场竞争的行政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认真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7]10号),实现市、县区(园区)二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全覆盖。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及时调整公平竞争审查责任部门、机构和责任人,进一步健全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各县区(园区)、各部门分头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则。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和督查,配合省级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提升公平竞争审查的质量和效果。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考核机制,推动各县区(园区)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会同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三)切实做好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7]10号)审查标准,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切实提高审查质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定,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园区)、各部门分头实施)

(四)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要求,在2017-2018年清理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清理废除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其他政策措施,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各县区(园区)、各部门分头实施)

(五)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作用,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加强统筹协调、信息汇总、专业指导、争议协调解决,总结工作经验,补齐工作短板,在本级层面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行业性、系统性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注重上下联动,加强与上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系,对各县区(园区)工作开展给予指导和支持。定期编发工作信息和动态,发布评估报告和典型案例。(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配合)

(六)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结合各方面反映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选择重点行业和地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建立督查结果通报和公开机制,增强督查刚性约束。(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配合)

(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题培训,深化对公平竞争审查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各单位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开展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进展和成效,加强竞争倡导,增强各级政府部门的公平竞争意识,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良好环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工作步骤

(一)理顺工作机制(20196月)。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调整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制度和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统筹工作部署,确保工作承接顺畅,责任到岗、到人。

(二)全面推进实施(20197-11月)。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清理存量政策,规范增量政策审查,建立审查台帐。开展宣传培训和专题调研活动,探索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创新制度和机制建设。分片区对全市各县区(园区)、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督导,对摸排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

(三)认真总结提高(201912月)。全面总结经验及主要成效,向社会公示,并向上级联席会议报告本县区(园区)、本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是市委深改委2019年工作要点中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市委市政府将全程跟踪督办。各县区(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全国经济大局,消除行政干预和行政壁垒,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坚决杜绝不部署、不安排、不审查、不清理的现象出现,要不断完善本县区(园区)、本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县区(园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统筹安排和协调推进本县区(园区)、本部门的审查和清理工作。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组织保障,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构,具体工作要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审查和清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切实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做实、做细、做深。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各县区(园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工作考核,强化督促检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层层抓好落实。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拒不改正或者不及时改正相关政策措施的,有关部门查实后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等需要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予以处理,相关处理决定和建议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园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将调整后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文件和相关人员信息(见附件2)于625日前报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季报制度,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各县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一名信息员,分别于1月、4月、7月、10月通过电子邮箱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县区、本部门上一季度工作情况(见附件3和附件4),20197月报送上半年情况)。

联系人:孟素臻,电话:390231517305578656

        电子邮箱:szlfk3902315@163.com

附件:1、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召集单位人员信息表

      3、第   季度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统计表(市级)

      4、第   季度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统计表(县区级)

 

 


附件1

 

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召集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副召集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

成员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房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宿州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

 

 

 



附件2

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召集单位人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召集单位印章)                                  

 

姓名

性别

单位及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召集人

 

 

 

 

 

联络员

 

 

 

 

 

信息员

 

 

 

 

 

注:本表由各县区(园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填写。联络员要求报召集单位具体承办机构负责人,信息员报具体承办人员。

 


附件3

   季度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统计表(市级)

填报单位:             填表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件

审查方式

清理存量政策措施数

审查增量政策措施数

工作亮点或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其他政策措施

小计

其中: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其他政策措施

小计

其中:

修改政策措施数

废除政策措施数

适用例外规定政策措施数

修改政策措施数

不予通过政策措施数

适用例外规定政策措施数

政策制定机构自我审查/指定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其他方式

 

 

 

 

 

 

 

 

 

 

 

 

 

 

可另行附纸说明

注:本表由市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单位分别填报,于14710月份的5号前报送上一季度相关数据和情况。

 

 

附件4

   季度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统计表(县区级)

填报单位:           填表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件

本县区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情况

清理存量政策措施数

审查增量政策措施数

工作亮点或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是否出台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文件

是否成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其他政策措施

小计

其中: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其他政策措施

小计

其中:

修改政策措施数

废除政策措施数

适用例外规定政策措施数

修改政策措施数

不予通过政策措施数

适用例外规定政策措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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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行附纸说明

注:本表由各县区(园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填报,统计范围为本县区(园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清理审查的政策措施,于14710月份的5号前报送上一季度相关数据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