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宿市监〔2019〕1 12 号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市局 各科室、各直属、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精神,确保我市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局公平竞争审查审查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 黄 河 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 李 昊 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委 员: 孟素臻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副科长
吴 敏 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人
沈建军 价格检查局局长
任 平 行政审批科副科长
王晓冬 政策法规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外聘委员:
吴德兵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胡东征 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科长
黄 晖 市发改委体制改革和法规科科长
魏洪超 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长
岳扬杨 市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徐敬岩 市司法局立法科
崔 旗 安徽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 峰 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瑞影 安徽民之声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强 安徽拂晓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局公平竞争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素臻兼任副主任。主要负责全市公平竞争审查日常工作,并承担全市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组织、联络等日常事务。
二、审查委员会主要职责:
1 . 按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统筹推进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 . 贯彻落实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决策部署或有关会议精神,及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的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
3 . 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办公室的作用,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做好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
4 . 积极做好加强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重大责任事件,向局党组及有关上级机关提出责任追责建议;
5 . 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 . 负责全市公平竞争审查日常工作,对相关部门在制定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负责初审,法规科负责复核,报审查委员会审查,形成最终的审查意见。
2 . 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临时召集审查委员会会议,从委员会成员名单中选取,外聘委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外聘委员评审费用参照局案审会外聘委员费用标准执行。
3 . 起草制定我市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单位及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派出机构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统筹协调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的各项任务。
4 . 根据工作需要,对审查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增补,办理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宿州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 9 日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9 月 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