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2019年度标准化项目的公告
为鼓励、支持标准创新,加强标准化的支撑保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质量的全面发展,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2〕48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宿政秘办〔2019〕56号)相关文件精神,对2019年度主持、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安徽省地方标准和承担标准化示范项目并通过验收的33个标准化项目予以奖励。
特此公告。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