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25期
(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1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1类食品31批次。27批次食用农产品全部合格,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宿州市荟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宿州第二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腐霉利║0.51mg/kg║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宿州市荟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宿州第二分公司销售的绿豆芽,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113.8μg/kg║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宿州市埇桥区金方超市销售的黄豆芽,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94.8μg/kg║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宿州市埇桥区天润发购物广场祁县店销售的韭菜,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腐霉利║0.74mg/kg║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