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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液化气掺混二甲醚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发布日期:2021-03-29 16:00 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沈 莉 李文博 阅读次数: 字号:

贯彻落实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工作会议精神,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从319日开始,制定工作方案,积极联系第三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组织执法骨干力量对全范围内的液化气站进行突击检查,重拳打击液化气掺混二甲醚违规行为。

本次行动由综合检查执法局5名执法业务骨干,组成1专项执法乡镇的辖区所和第三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积极配合,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车辆8台次,对全6家液化气站双随机抽查的13家液化气销售门点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对所有的液化气站和销售门点进行抽样,共抽检样品10批次,抽检的重点集中在液化石油气中是否掺混二甲醚。二甲醚是一种价格低于液化石油气的可燃气体,如果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会腐蚀罐体上的密封橡胶,导致漏气,从而发生安全事故。

此外,重点检查充装单位的资质、人员的配备、充装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是否规范,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是否充装超期未检以及报废气瓶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及时复查整改效果。

截至目前,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对全所有液化气站和双随机抽查的部分销售门点的气体质量的抽检,抽检样品现已送到产品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验。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对液化气质量不合格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