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1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1类食品38批次样品。36批次餐饮食品全部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宿州市开发区香溢酸菜鱼馆销售的卤猪蹄(自制),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496g/kg║≤0.075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宿州市开发区张记馄饨店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46mg/kg║≤100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1020--餐饮食品.xlsx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