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图片专栏 > 抽验监测专栏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45期(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10-09 17:20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编辑: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2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2类食品74批次样品61批次餐饮食品、7批次豆制品全部合格,5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宿州市埇桥区欧景名城幼儿园使用的饭碗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检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宿州市埇桥区君悦幼儿园使用的碗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检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宿州市埇桥区君悦幼儿园使用的杯子,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检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宿州国际实验学校使用的饭缸,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检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宿州市天乐南园幼儿园使用的饭碗,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检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宿州市宿马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豆腐,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079g/kg║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1009--豆制品.xlsx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1009--豆制品.xlsx

      食品抽检合格-20201009--餐饮食品.xlsx

      食品抽检合格-20201009--豆制品.xlsx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