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392/202209-00058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2-09-07 发布日期: 2022-09-07 15:4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公众反馈】关于征求《餐饮外卖一次性食安封签使用规范》宿州市地方标准意见的反馈结果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公众反馈】关于征求《餐饮外卖一次性食安封签使用规范》宿州市地方标准意见的反馈结果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9-07 15:4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4

序号

提出单位

标准条款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及理由

1

宿州市埇桥区家乡大食堂

征求意见稿内容

建议根据外卖包装盒的大小设置不同规格大小食安标签

不采纳,本标准已规定了食安标签的最小尺寸:50mm✘20mm,为保证标准适用性,食安标签的规格与大小商户可自行规定,满足最小尺寸要求即可。

2

宿州市小滋味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5.3

建议缩小食安封签最小尺寸为30mm✘10mm,

不采纳,本标准根据市场上的封签确定的最小标准,保证既可粘的牢又不便于自行脱胶。

3

宿州市埇桥区宴君酒楼

1.范围

建议标准使用范围增加传统餐饮

不采纳,本标准范围中规定了适用于餐饮外卖配送服务,其他餐饮配送服务可参照执行。只要不是消费者直接取走的餐食,都可在包装口上粘贴食安封签,传统餐饮外送服务亦可参照执行。

4

宿州市埇桥区绿之苑餐厅

7.2封装

建议标准中明确,所点外卖放在一起贴一个封签还是每个单品都贴封签

不采纳,标准中7.2.1.3条规定了外卖餐食最大包装单元应至少使用1个食安封签,最小包装单元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因此外卖包装内的每个单品是否粘贴封签可根据商户自身情况选择。

5

消费者

7.1.下单

建议消费这下单时可增加无签拒收留言

不采纳,因为餐饮外卖平台应对商家实行无签拒入和无签下线的管理制度

6

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7.1.2

“应在配送人员未离场的情况下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该内容为平台提醒内容,建议删除表示要求性条款“应”

采纳

7

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6.7

为确保消费者隐私信息不被泄露,建议增加:食安封签上不宜标识消费者姓名、联系电话、详细住址信息。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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