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宿州市宿马园区祥和购物中心)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7-19 18:1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4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宿市监综处字﹝2021﹞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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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个人 |
姓名(名称) |
宿州市宿马园区祥和购物中心 |
注册号 |
92341300MA2T1CNA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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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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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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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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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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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处罚如下: 1、没收以下五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元气蒸蛋糕”;“冰激凌蛋糕”;“南瓜蒸蛋糕”;“素大刀肉”;“鸡蛋鲜面包”; 2、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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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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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 6月 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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