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392/202107-00067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机构: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1-07-19 发布日期: 2021-07-19 18:1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食品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宿州市宿马园区祥和购物中心)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食品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宿州市宿马园区祥和购物中心)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7-19 18:1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4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宿市监处字﹝2021102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宿州市宿马园区祥和购物中心

注册号

92341300MA2T1CNA3J

单位

名称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处罚如下:

     1、没收以下五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元气蒸蛋糕”;“冰激凌蛋糕”;“南瓜蒸蛋糕”;“素大刀肉”;“鸡蛋鲜面包”;                    

   2、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 6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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